发布时间:2025-07-05 07:39:23源自:本站作者:PB2345素材网阅读(14)
學校老師打學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【法律依據】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第三十八條,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、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;
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,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、管理職責的,不承擔責任。
第三十九條,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、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,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、管理職責的,應當承擔責任。
第四十條,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、生活期間,受到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,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;
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,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。
本文到此結束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。
欢迎分享转载→ e51gy.fungtion.icu